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友善列印 張貼至「Faceboo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張貼至「Twitter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張貼至「Plur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張貼至「Google+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張貼至「Line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字級: 字級設定小 字級設定中 字級設定大

預留區域
新竹市立動物園動物認養辦法
法規類別: 
null
業務屬性: 
產發類
公(發)布、核定日: 
99-12-20
備  註: 
民國99年12月20日府行法字第0990140884號令發布
瀏覽人次:2311 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