誘捕(犬、貓)籠借用程序 
  1. 欲借用市民(限新竹市市民)請先電洽03-5368329登記,待園區人員確認誘捕籠數量後通知,接獲通知日起三日內前往本園區借用,並於使用完後送至本園區辦理歸還。
  2.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查驗,若委託他人代為領用,請攜帶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。
  3. 借用誘捕籠不需付費,但須負保管責任,如有遺失或毀損照價賠償。
  4. 借用人請於領用誘捕籠第一時間檢查籠子是否損壞,若有請立即提出更換。領走後才提出者,視同借出後造成之損壞。誘捕之動物請借用人送交或通知本園區派員帶回。
  5. 基於保護動物原則,應避免將誘捕籠置於烈日下或無遮蔽處,或他人私有土地上使用致衍生爭議。




 

瀏覽人次:4025 人  更新日期:110-07-09